宋朝一对男女通奸,结果分别写了首诗就被放了?

诗坛往事

宋朝一对男女通奸,结果分别写了首诗就被放了?

宋朝是一个讲究''朱程理学''的时代,人们对父父子子、君君臣臣看得特别重,妇女也推行三从四德,退贞洁烈女大肆歌颂,而那些通奸乱伦的行为,最受世人唾弃,但凡事皆有例外,根据《醉翁谈录》中的记载,里面讲述了宋朝一桩奇事。

陈彦臣,连静,这二人一男一女,双方都未婚嫁,两人都是福建南剑州人,相互是邻居,虽不能算从小青梅竹马,但也是两小无猜,等到陈彦臣18岁时,连静也13岁了,在这个懵懂无知的年纪,一来二去两人便好上了,而且做出越轨的行为。

宋朝时期最讲究礼法,男女结婚需要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二者缺一不可,像张翠山和殷素素这种,无媒人无长辈之命的结合,是要受到世人逼死的,而像杨过娶师傅小龙女这种操作,更要被世人唾骂不止,陈彦臣与连静私下结合,在宋朝已经属于通奸罪了。

有一次,两人半夜又在偷情,由于声音太大,惊醒了连静的母亲,母亲大怒之下,捉奸成双,把两人送到县衙,县令王刚中把二人关入大牢,听候受审,根据当时的《宋刑统》规定:''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,有夫者徒二年。'' 陈彦臣与连静双方未婚,每人因被判一年半,总共是三年牢狱之刑。

王刚中提审两人后,发现双方供词一致,而且又有连静母亲作证,按理说直接依法判决就行,可这两人自幼饱读诗书,为何会做此通奸之事呢,王刚中忍不住问连静:''停手你自幼熟读诗书,那你能不能以'题竹帘'来作一首诗?''

连静脱口而出:''绿筠劈破条条直,红线经开眼跟奇。为爱如花成片段,置令直节有参差。''她这首诗跟曹植的《七步诗》异曲同工,虽是写景,实则表达自己的感情,连静把自己比作一根根题竹,因为爱情所以甘愿碎成一块块的排列起来,王刚中听后心中感慨良多。

王刚中真感悟着,突然抬头望见屋顶一张蜘蛛网,上面有只蝴蝶被黏住了,他指着蝴蝶对陈彦臣说:''你也以这只蝴蝶做一首诗吧。'' 陈彦臣确也才思敏捷,张口就来:''只因赋性太癫狂,游遍名园窃尽香。今日误投罗网里,脱身惟仗探花郎。''

陈彦臣的诗也是暗喻,还把王刚中比作探花郎,这一马屁自然拍到他心里去了,王刚中想着这两人都没有成婚,要不直接让他们二人成婚,岂不是就可以免掉双反的罪行了吗?于是他也写了一首诗:''佳人才子两相宜,致祸皆由无面基。判作夫妻百年好,不劳钻穴窥间隙。''

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《陈彦臣连静女案》,男女双方都犯了罪,可最终都没有被判刑,可见古代量刑也有特例,但陈彦臣和连静两人的遭遇,足以说明古代礼法害人不浅,还是现代社会来得实际,婚前只要想同居,随时都可以同居,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吧,你觉得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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